河办发[2008]17号
中共河口乡委员会办公室 河口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口乡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河口乡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河口乡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此页无正文)
中共河口乡委员会办公室
河口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
主题词:机关管理 制度建设 通知
中共河口乡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河口乡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乡机关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周一晚集中学习,周四晚分散自学,干部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
2、集中学习采取签到制,由乡党委宣传委员牵头组织,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请假。
3、学习要有记录,由宣传干事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4、要求每个干部作好学习笔记,党政领导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3万字,一般干部每年不得少于2万字。
5、机关不定期检查干部的学习情况,每年季度由宣传委员牵头对每个机关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并盖章,对达不到规定字数的给予通报批评。
6、机关干部凡是参加县以上党校学习和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在一个月以上的都要进行述学。
7、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在学习中联系本职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个机关干部全年撰写调研文章、新闻信息、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
8、学习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要充分利用集中辅导、听报告等形式,扎实开展好各种学教活动。
二、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求真务实,增强敬业意识,当好人民公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正、精简、高效的原则,力求学习制度化、工作和谐化、管理规范化。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搞好驻村工作。对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驻村干部应积极会同分管领导及时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或把问题上交。
3、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特别重要的问题要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情要书面报党政办备查。
4、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要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
5、服从组织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对党委、政府和党政办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或应急事项,要按规定积极、认真、按时办理,不得敷衍塞责,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顶着不办。
6、部门之间、干部之间工作上要讲求团结,互相协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断增强团结协作精神,处处以大局为重,文明工作,礼貌待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应有的精神风貌。
7、工作期间,严禁打牌、搓麻将、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看电视、窜办公室闲聊等,一般不得闭门办公。
8、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讲文明礼貌,做到仪表大方,服装整洁,行为规范,态度和蔼,尊重他人,热情待人,不得傲慢粗暴,更不得刁难和侮辱他人。
9、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贪污受贿。
10、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及各类会议、工作机密。
11、机关工作人员对办理公务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告知办理程序,并按有关政策法规依据提供材料,告知能否办理,对合乎规定、手续齐全的,要快办快结。
12、机关干部要按时参加机关学习和各种会议,今年凡党委、政府安排的学习和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13、周一早会结束后,除重大特殊情况外,驻村干部必须到村传达早会精神,安排、指导工作,掌握了解情况。
三、考勤制度
1、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认真履行请休假手续。
(1)所有请假人员必须首先到党政办领取《机关干部请假报告单》,填写请假时间、天数、事由等情况。
(2)党政班子成员请假须持《机关干部请假报告单》报党委书记、乡长同意并签署审批意见;当党委书记、乡长开会学习、外出考察不在时须经常务副乡长同意,由常务副乡长负责审批。
(3)一般干部请假须持《机关干部请假报告单》报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审批意见。
(4)所有机关干部请假在三天以上的都必须经党委书记、乡长同意并签署审批意见,因病需请五天以上的需提供医院证明。
(5)所有请假人员在经领导审批后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由个人亲自将《机关干部请假报告单》交党政办,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备案,并在机关干部外出去向栏中注明。
(6)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政策规定的休假一律严格按政策执行,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由休假人根据手头的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填写报告单后严格按照“党政班子成员由党委书记直接审批、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审批”的原则找相关领导审批后休假,并报办公室备案登记。
(7)因事请假的可抵公休假。
(8)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等不在请假范围内。
(9)对不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或休假超时的,按旷工处理,以办公室记载为准发现一次扣50元。
3、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1)每周一必须在上午9:00前到党政办公室签到登记。
(2)每周二至周五必须在上午8:30分前到党政办公室签到登记。
(3)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准代签,超时不得补签。
(4)机关干部如果因班车误点、城区办事等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的,应事先电话告知办公室和值班领导,事后到党政办销号,由党政办负责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5)签到结束后由党政办将签到表交值班领导阅后立即封存。
(6)签到工作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指定专人登记备案。
(7)除履行请假手续的外,机关干部没有在规定时间签到的,按迟到处理,以办公室登记为准发现一次扣20元。
四、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勤俭、节约、公开、有利的原则开展工作,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管好财务帐目和集体财产。
2、水电费管理:职工宿舍均按实际用电度数收取电费,简易职工宿舍水费均按每人每年12元计收,职工家属楼水费据实收取。
3、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借用公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时偿还。
4、各种开支先申报后开支,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其它因公需要经费开支的,必须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严格差旅费管理,干部因公出差的车船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标准凭票据经审批后报销,其出差补助标准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在宜昌市区域内出差,单位安排了车辆的,或到其它地方出差,单位安排了专项经费的,不再报销个人补助。
6、单位职工住院期间,由办公室负责慰问看望(购物标准100元左右)。
7、单位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下,由值班领导审批,达1000元以上的经费,须报乡长同意。
8、加强办公用品等公用财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目,大件公用物品实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因管理失责或使用(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正常维修或添置物品的,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负责登记存档。
五、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应本着“热情周到、厉行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一般来客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到其它饭店用餐的,必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党政主要领导通知党政办安排接待用餐。
2、对上级各部门、各级领导的工作接待,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党政办统一安排。
3、公务接待应先到党政办领取《机关公务接待进餐单》,填好来客单位人数及公务事由,并经分管领导核实后,由党政办按规定标准安排用餐。用餐后负责接待人员必须与食堂核实用餐费用,并在《机关公务接待进餐单》上签名。未领取《机关公务接待进餐单》的或负责接待人员未在《公务接待进餐单》上签字的接待,不予结算。书记、乡长直接安排接待的客餐,由办公室负责补办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陪客人数,接待上级来客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分管领导1名,直接负责该项业务工作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各1名,其它干部原则上不参与陪同。确需主要领导陪同的,应提前告知主要领导。
5、各村干部来乡办事本着“集中、实惠、节约”的原则由党政办集中安排在食堂用餐。
6、公务接待标准(酒水除外),一般来客(包括局级各部门)不论人数多少按每桌200元以内的标准接待。市、县主要领导或外商来乡由乡党政主要领导按实际需要确定。
7、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由党政办与食堂实行按月结算,在次月5日前,由乡党政办将接待费用汇总结算造出清册,报主管领导审批入帐。
8、党政办公室应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保证饭菜可口、价格合理、清洁卫生。
9、机关干部在食堂就餐,一般情况下,中午不准饮酒,特殊情况确需用酒,尽量做到少饮酒或不饮酒,严禁中午闹酒或酗酒,不得耽误工作,影响机关整体形象。 10、机关干部到所辖村企业和乡直各单位联系工作,原则上回机关食堂就餐,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
11、因喝酒误事、酗酒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妥善保管,保证安全。
2、慎重使用公章,例行性用印可由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用印都必须按要求报对应领导审核同意后用印,未经领导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用印。
3、执行用印登记备案制度,将用印事由与当事人登记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
4、若发现公章丢失或滥用公章的现象,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七、会议管理制度
1、每周一早9点执行例会制度,机关干部及乡直单位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打算,乡党政班子成员安排近期工作。
2、除党委、政府直接召开的会议外,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召开会议都必须实行会议审批制度。
3、会议审批程序。部门召开会议要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然后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将会议目的、会议主要议程、参加会议对象、人数、地点及其他事宜向党政办报告备案,会议通知自行负责,会务准备由各部门参与、党政办协助。
4、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确需领导参加的必须事前告知领导,确需领导作报告或讲话的,主持召开会议的部门必须负责起草好领导讲话稿或报告,送党政办审核,然后报参加会议领导审核定稿。
5、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召开村级干部参加的会议,确需安排就餐的,主持召开会议部门到党政办领取《机关公务接待进餐单》,进餐标准按公务接待制度执行。
6、参加会议的对象是机关干部的不安排用餐。
八、值班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按值班日程安排进行值班,工作日值班时间为下午17:30(或18:00)至次日上午8:00,休息日值班时间为周五中午12:00至下周一上午9:00。
2、值班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到位,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2)认真做好来电、来文、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移交相关职能办公室,向来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3)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如遇重特大事件和紧急事件,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掌控局面,妥善处置,在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4)负责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办理交接班手续。
3、值班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1)值班人员不得缺岗,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
(2)禁止值班期间饮酒。
(3)其它机关工作人员须遵守的相关纪律。
4、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应与其他同志调班并向值班领导报告,其中值班领导换班限于领导之间。
九、文件印制、传阅制度
1、公文打印必须在乡文印室打印。遇制作相关图版,横幅等文印室不能办理的文印事务,由党政办负责外出办理。(其中经费在300元以上的,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才可外出办理)。
2、打印文件,由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起草,党政办审稿,分管领导核稿。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乡长签发。起草文件必须向党政办领取草拟文件专用稿,并填写相关项目,领导审核签发后,由党政办确定文件编号、发文范围,交文印室打印,打印后起草人与打印人员核对,无误后复印,交党政办盖章下发,并将底稿和正式文件两份留存党政办归档。
3、打印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负责设备维护管理。
4、党政办应指定专人定期及时到公文交换站领取文件资料。
5、所有公文必须先送党委书记阅批,然后根据书记批示和文件要求的时间在第一时间送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阅处,后在班子成员内部传阅;传阅文件的对象一般限于党政班子成员,涉及到某项中心工作或某项急需办理的事项,可扩大传阅范围。
6、文件传阅由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在送阅文件时,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的传阅范围组织传阅;送阅文件尤其是“三密”文件时必须严格管理,并及时催阅催传,严防遗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7、对具体经办人员要暂存文件办理的,由党政办复印文件后将复印件交给具体经办人留存办理,将原件收回存档,对借阅的文件应及时收回,丢失文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负责文件传阅工作人员必须有效地控制文件的行踪和传阅速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专送传阅的,应做到迅速快捷,确保传阅文件的效率;同时有责任督促阅文人员签批或签字。
9、阅文人员阅文后及时将文件返还党政办,同时要爱护和保护文件,确保文件不断裂、不折皱、不丢失。凡阅文人员阅文后不签批或不签字者,传阅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有关阅文人员签批或签字;发生遗失、泄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小车由值班领导统一管理,小车的使用重点保证班子成员公务用车,其他人员如需要用车的须报值班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
2、小车司机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随时加强小车保养和修理,安全行车,杜绝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
3、县内用车油耗及维修费用由小车司机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持正规票据在财务室报销。
4、确因工作需要在外雇请其他车辆的,由分管领导与值班领导协商同意后,在办公室登记签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十一、安全卫生制度
1、机关安全人人有责,每个干部职工都应随时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如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受到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2、搞好机关环境卫生,机关卫生仍然实行各办公室负责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每天下班之前均应打扫干净,班子成员要带头维护机关卫生并督促本办公室进行不定期打扫,全体机关干部要自觉维护好公共区域卫生。
3、工勤人员应做好书记、乡长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个机关的干净、整洁,其工作情况严格按签定合同考核兑现。
4、按照“对口接待,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一切会务活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安排,党政综合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会后要关好门窗、电源及电器设备,并由工勤人员打扫好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以上十一项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